1. 严格执行涉密载体的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登记制度,确保全程可追溯。
2. 涉密载体需存放在符合保密标准的专用设备中,实行双人双锁管理,严禁随意堆放或与非涉密载体混放。
3. 传递涉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指派专人传递,严禁通过普通邮政、快递或互联网传输。
4.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复制涉密载体;确需复制的,需履行审批手续,复制件视同原件管理。
5. 借阅涉密载体要严格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按时归还,严禁私自留存。
6. 维修涉密载体应在本单位内部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维修人员须签订保密协议。
7. 销毁涉密载体需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到指定的保密销毁单位集中销毁,严禁自行处理。
8. 携带涉密载体外出须经审批,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载体始终处于有效监管之下。
9. 对外提供涉密载体,必须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10. 定期对涉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1. 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严格的保密审查,签订保密承诺书,接受保密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使其熟悉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保密意识和技能。
3. 建立涉密人员管理档案,如实记录涉密人员的岗位变动、培训、考核等情况。
4. 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必须清退所保管的涉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签订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接受脱密期管理。
5. 严禁涉密人员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涉密事项。
6. 涉密人员不得将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涉密信息。
7. 涉密人员因私出国(境)须经单位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国(境);出国(境)期间不得泄露国家秘密。
8. 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9. 涉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自觉接受保密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10. 对涉密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和涉密人员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涉密岗位和涉密等级。
1. 涉密计算机必须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实行物理隔离,严禁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
2. 涉密计算机应安装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保密防护软件和设备,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系统升级。
3. 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必须进行加密存储,设置高强度的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长度不少于 12 位,并定期更换。
4. 严禁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确需交换数据的,必须通过符合保密要求的数据单向导入设备进行。
5. 涉密计算机的维修、报废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送修前要将涉密信息彻底清除,报废的涉密计算机硬盘等存储部件必须进行物理销毁。
6. 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移动存储介质,防止恶意代码和病毒感染。
7. 涉密计算机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锁屏或关机,防止他人擅自操作。
8. 定期对涉密计算机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 严禁将涉密计算机带出单位,确需带出的,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10. 建立涉密计算机台账,详细记录计算机的型号、配置、使用人、使用用途等信息。
1. 定密工作必须依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定密准确、规范。
2. 定密责任人应具备相应的保密知识和业务能力,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培训合格后,方可履行定密职责。
3. 对拟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事项,承办部门应进行保密审查,提出定密意见,报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4. 定密时应准确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知悉范围。
5. 定期对已确定的国家秘密进行复审,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
6. 对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应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7. 定密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等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定密信息。
8. 加强对定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定密不当的情况及时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9. 建立定密工作档案,如实记录定密过程和相关信息。
10. 积极组织定密人员参加保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定密工作水平。
1. 涉密项目立项前,必须进行保密审查,确保项目符合保密要求。
2. 与项目相关的涉密文件、资料、数据等必须按照涉密载体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 参与涉密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保密审查,签订保密承诺书,接受保密教育培训。
4. 涉密项目的研究、开发、试验等工作必须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进行,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5. 对涉密项目的成果进行保密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表、交流或转让。
6. 定期对涉密项目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7. 涉密项目的合作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8. 涉密项目结束后,要对相关的涉密载体和信息进行清理、移交和销毁,确保不遗留任何涉密信息。
9. 建立涉密项目保密工作档案,详细记录项目的保密工作情况。
10. 加强对涉密项目保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项目参与人员的保密意识。
1. 涉密会议召开前,必须确定会议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制定保密工作方案,明确保密责任人。
2. 涉密会议应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召开,对会场进行安全保密检查,禁止使用无线话筒、无线网络等可能导致泄密的设备。
3. 参加涉密会议的人员必须经过保密审查,签到时严禁使用手机等具有拍摄、录音功能的设备。
4. 会议文件、资料等涉密载体应标明密级,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5. 会议期间,严禁与会人员擅自记录、录音、录像涉密内容,未经批准不得携带涉密文件、资料离开会场。
6. 对会议使用的投影设备、电脑等信息设备进行保密检查,确保无涉密信息残留。
7. 会议结束后,及时回收涉密文件、资料,对不需要留存的进行销毁,对需要留存的按照规定进行保管。
8. 涉密会议的新闻报道必须经过保密审查,不得涉及涉密内容。
9. 建立涉密会议保密工作档案,记录会议的基本情况、保密措施落实情况等。
10. 定期对涉密会议保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改进保密工作措施。
1. 选择协作配套单位时,必须对其保密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保密能力。
2. 与协作配套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责任和义务,约定保密措施和违约责任。
3. 向协作配套单位提供涉密信息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安全。
4. 对协作配套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对其保密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5. 协作配套单位的涉密人员必须经过保密审查和培训,签订保密承诺书,遵守本单位的保密规定。
6. 协作配套过程中产生的涉密载体和信息,按照本单位的涉密载体和信息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7. 严禁协作配套单位将涉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复制涉密信息。
8. 协作配套工作结束后,及时收回提供给协作配套单位的涉密载体和信息,对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9. 建立协作配套单位保密管理档案,记录协作配套过程中的保密工作情况。
10. 加强与协作配套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保密工作,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1. 文件处理规范:日常办公中,处理涉密文件需在保密场所进行,使用后及时归还至保密柜,严禁随意放置在桌面、公共文件架等易被他人获取的位置。
2. 信息交流管控:在日常沟通交流时,严禁通过微信、QQ、短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传输涉密信息,内部讨论涉密内容仅限在保密会议室进行。
3. 办公设备管理:每天下班前,关闭涉密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电源,锁定屏幕,检查移动存储介质是否妥善保管,避免遗忘在工位。
4. 访客接待要求:接待外来访客时,未经批准不得带入保密区域,严禁向无关人员展示涉密文件、资料或信息设备。
5. 废纸清理检查:废弃的文件资料需进行碎纸处理,尤其是涉及敏感信息的纸张,严禁直接丢入普通垃圾桶。
6. 网络使用限制:非涉密计算机不得连接涉密存储设备,浏览互联网时,不得下载来源不明的文件,防止恶意软件窃取信息。
7. 会议记录保密:普通会议记录中若涉及敏感工作内容,也需妥善保管,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传阅或带出单位。
8. 工作交接严谨:工作交接时,对涉密事项、文件、设备等进行详细登记和清点,双方签字确认,确保交接过程无遗漏。
9. 环境安全留意:发现保密场所门窗损坏、监控设备故障等安全隐患,及时报修,避免因物理环境问题导致泄密风险。
个人行为自律:日常生活中,不向亲友、邻居等谈论单位工作内容,避免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可能涉及单位敏感信息的动态。